
胡延恒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1 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2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发生变更,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股票配资知识网首选,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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